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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点击: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就2023-2024学年第学期推优入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校“推优”质量,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

1、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团籍注册在校且团龄在1年及以上的共青团员,“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推荐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人数分别为20%,向下取整),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三、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符合党章、团章等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编入党章学习小组,经常性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等学习教育。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要求团员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培养教育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

2、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度“三亮三比”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的优先考虑

3、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以正考成绩为准),未出现旷课,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团纪、校规处分,且“推优”时不在校纪处分期内。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学年专业成绩列本专业中等以上(前50%);

(2)上一学年思想品德班级中等以上(前50%);

(3)上一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在8.0(包括8.0)分以上;

四、推优程序

1、在推荐对象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产生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获得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的批准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 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须派专人现场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班级党建联系人必须到场),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各位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非实际到会团员的半数),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8、“推优”情况要在班内公示,并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和相应党支部反映。

9、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向相应党支部推荐,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10、组织推荐对象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推荐表》,推优有效期为 2 年,从学院团委签署意见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严格推荐纪律和推荐程序,严禁拉帮结派、弄虚作假。如出现违纪问题,取消推荐人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团内纪律处分。

2、各团支部要持之以恒抓好团员教育,通过团校、党章学习小组、“青年大学习”活动等载体,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帮助团员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各团支部要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4、各团支部要在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把握工作节点,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六、时间安排

1、325日 — 328日:各团支部召开班会(毕业班可线上,非毕业班一律线下),开展推优工作,并在班内公示1天,电子版材料数据学院推优汇总表、无记名确认表拍照)于3月28晚上24: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itsjxyzzb@163.com)。压缩文件命名为“2024上半年xxxx级xx专业xxx班推优材料”。纸质版材料工作学习小结推荐表、无记名确认表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于3月29日8:30-12:00上交到SL401

2、328日 3月29日:学院团委开展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对工作。

3、3月29日 — 4月3日:学院层面进行推优名单公示。

4、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报送至学院党委。

七、注意事项

1、上交纸质材料包括个人的工作学习小结(手写800字)、推荐表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本团支部留存一份备案,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各留存一份,即推荐表上交两份)。请将每位推荐人相关材料用回形针按份夹好,团支部所有材料统一夹好,于3月29日8:30-12:00上交到SL401

2、团支部推荐理由由团支部书记填写,若团支书为被推荐对象则由其他团支委(即副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权益委员)填写。上级团组织意见和党支部意见不用填写。

3、团员推优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已经成功推优的仍保留资格,本次推优不必重新开展。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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