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评审细则,学院对申报者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个人资格等情况进行汇总,经数据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38人,省级优秀毕业生1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制向学工办沈老师反映,办公电话0574-88229024。逾期不再受理。
注: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如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达不到毕业要求或未取得学位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数据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