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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点击: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2020 上半年度推优工作现已启动,为进一步规范各支部工作,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学校规定,现就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校“推优”质量,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

1、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团籍注册在校且团龄在1年及以上的共青团员,“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推荐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人数分别为20%,向下取整,例:3.9取3),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三、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符合党章、团章等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编入党章学习小组,经常性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等学习教育。

2.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亮三比”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3、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团纪、校规处分,且“推优” 时不在校纪处分期内。

4、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5、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要求团员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培养教育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6、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学年专业成绩列本专业中等以上(前50%);

(2)上一学年思想品德班级中等以上(前50%);

(3)上一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在8.0(包括8.0)分以上;

 (4) 上一学年综合能力班级中等以上(前50%);(新增)

四、推优程序

1.在推荐对象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产生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产生应符合各学院志愿服务时长等相关要求。

2. 获得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的批准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需有各班党员联系人现场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各位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非实际到会团员的半数),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8.“推优”情况要在班内进行公示,并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和相应党支部反映。

9.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向相应党支部推荐,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10.组织推荐对象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推荐表》,推优有效期为 2 年,从学院团委签署意见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严格推荐纪律和推荐程序,严禁拉帮结派、弄虚作假。如出现违纪问题,取消推荐人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团内纪律处分。

2.各团支部要持之以恒抓好团员教育,通过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活动等载体,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帮助团员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各团支部要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4.各团支部要在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把握工作节点,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六、时间安排

1、3月23日 — 3月27日:各团支部完成推优工作,并在班内公示1天,电子版材料(推荐表及无记名确认表)于3月27日(周四)18: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itsjxyzzb@163.com)。

2、3月27日 — 3月29日:学院团委开展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对工作。

3、3月30日 — 4月3日:学院层面进行推优名单公示。

4、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报送至学院党委。

七、注意事项

1上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个人的工作学习小结(作文方格纸手写800字)、推荐表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本团支部留存一份备案,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各留存一份,即推荐表上交两份)。请将每位推荐人相关材料用订书机按份订好,团支部所有材料统一夹好,于开学后再另行通知上交

2、团支部推荐理由由团支部书记填写,若团支书为被推荐对象则由其他团支委(即副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权益委员)填写。上级团组织意见和党支部意见不用填写。

3团员推优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已经成功推优的仍保留资格,本次推优不必重新开展。


附表: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2、无记名投票结果确认表

数据学院团委

2020年3月23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推荐表

团支部: 计算机191团支部 团员编号:

姓 名

张三

性 别

出生年月

20 岁)

2000.01

1寸免冠

照片

民 族

汉族

籍 贯

浙江宁波

入团时间

2016.01

申请入党时间

2018.09

上一年度团员评议等次

优秀

志愿服务时长

100h

成为注册志愿者时间

2019.09

推优类型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推优

大会情况

团支部于 日在 召开推优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团员 名,实到 名,同意推荐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奖励或处分情况


团 支 部

意 见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团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支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种奖励须附证明材料;

2)推荐对象应附个人工作学习小结;

3)本表一式三份。团支部、学院团委(团总支)、党支部各留一份。

无记名投票结果确认表

候选人

票数

候选人

票数

































最终推选人名单


班级

姓名

联系方式















班导师/党建联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