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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学院关于期末及2017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3    点击:

学院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期末及假期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新学期补考安排、新学期教学安排等工作请严格按学校教务部的有关通知执行。

二、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流程规定履行监考职责。

三、学生离校、学生宿舍封楼、学期评语、成绩单寄发、新学期报到注册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后勤保卫部的有关通知执行。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7年1月18日结束,本科生与联培硕士研究生寒假自2017年1月29日至2月25日(与浙大联培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2月13 日(正月十七)-25日(正月廿九)2016级本科新生军训。本科生与联培硕士研究生于2月2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7日(星期一)开始上课(与浙大联培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

五、教职工寒假轮休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20日至2月24日,2月25、26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杭甬班车2月25日上午8:00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门口始发,沿途停靠站点照常,市区班车照常。请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本通知安排休假时间,认真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2月25日上午,请各位老师到学院党政办公室(SL401)签到。

六、班导师务必于放假前召开假期安全的主题班会,并在学生离校前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寒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毕业班班导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观、择业观的教育和引导;开学返校时要提醒师生注意交通、人身、财产安全及防范各类自然灾害,提高师生避灾和抢险救灾能力;做好食品卫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信息,并及时做好处理。

七、放假前,各研究所、办公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灾害事故为检查内容,落实假期安全防范措施。学院将于放假前组织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科竞赛及集训、科研项目学生(含研究生)的安全管理措施。带学生开展集训、做项目的教师是相关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学生做科研的教师要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向后勤保卫部报备,务必在放假前组织学生召开一次安全主题会议,强调实验室、学生寝室等用电、用网、用水相关安全规定以及其它涉及交通、饮食、防寒保暖等安全事项。寒假期间,各单位因改造、装修和安装设备等施工项目及各类培训、考试等,应事先向相关领导、部门报批,并报后勤保卫部备案。

八、临近春节,历来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时期,请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适时对学生开展“防骗、防盗全覆盖”活动。最后离开办公、教学、实验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对上述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关好门窗;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场所应同时开启报警装置。离开房间要切断电源,切勿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存放办公室。假期到办公室或实验室工作的老师尤其要注意上述安全事项。全体师生员工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假期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值班人员联系(值班安排附后)。

九、师生员工在探亲访友和假期外出旅游时,请注意旅途安全,提高安全合法驾车意识,不要乘座非正规运营交通工具,务必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防骗、防盗、防抢和避险。

十、寒假期间,请全体教职工保持手机畅通,确保信息能得到及时传递,如遇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提前祝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数据学院党政办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