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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研处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点击:

科研处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25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预计将于7月底启动,请各学院有意申报的教师参阅新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5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学术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别组织申报,申请杰青、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大(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浙科发规〔2023〕13号)有关要求,杰青、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2周岁

(四)实行限额推荐。去年本校基金重点、探索项目申请限额总数为45项,具体限额数以正式通知为准,科研处将通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予以择优推荐。

(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电话:88130712,手机:13605886838,邮箱:fsj@nbt.edu.cn。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x

   附件3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操作说明.pdf



                                     科研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