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4号)和《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理工数据〔2023〕12号)的相关规定,经过个人申报、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现对2024-2025学年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见附件1)及系统中的重复申报记实项目(见附件2)予以学院公示
公示期内仅接受已公示项目的分值计算错误、项目真伪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项目的增补和改动;系统中的重复申报记实项目也将删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钉钉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馈,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者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1日--2025年9月23日。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SL401学工办
联系电话:0574-88229024
数据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