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理工数据〔2023〕6号)、《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数据〔2022〕16号)要求,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安排,现将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选聘、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超出指导人数限额(8人)者需要聘请企业导师担任第一指导教师,企业导师聘任按照《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2、根据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鼓励指导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与企业导师合作,共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作为辅助导师录入系统。企业导师聘任按照《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如有新增企业导师,聘请企业导师需填写审批表、汇总表并签订聘用协议(详见附件一),于2023年12月4日前发给各研究所审批(往年已聘请的企业导师无需再次申请)。
3、研究所对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选题与开题工作
1、各位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二),1个题目1份,以“指导教师姓名1-毕业设计题目-题目类型-申报审核表”格式命名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发给各研究所审核。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通过后,由指导教师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毕业设计栏目填写选题信息并下达《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于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3、原则上要求2024年1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3月5日。
附录: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3日
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学期 |
时间 |
主要工作任务 |
备注 |
第 一 学 期 |
第7周~11周 (2023.11.01-2023.12.01) |
1.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修订实施细则。 2.各学院面向全体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 3.指导教师申报题目,上报研究所。 4.研究所审题、学院审核。 5.学生选题。 6.召开师生见面会。 7.选题结束。 |
1.双向选择,确定指导名单。 2.各专业提交“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校外导师审批表”。 3.指导教师准备毕业论文(设计)原始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通过审核后,教师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选题开题检查(校内外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指导学生数量、题目质量、任务书等)。 |
第11周~19周 (2023.12.02-2024.03.05) |
1.学生进行第一阶段工作: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 2.组织开题答辩。 |
开题答辩可延期到2024年3月5日前完成 |
第 二学 期 |
第1~10周 (2024.03.06-2024.05.11) |
1.学生进行第二阶段工作:毕业论文(设计)。 |
1.第5周开展中期检查。 2. 5月11日前,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至指定平台。 |
第11周 (2024.05.13-2024.05.17) |
1.进行论文检测(查重)。 2.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 |
上报答辩委员会名单。 |
第12周 (2024.05.20-2024.05.24) |
学生分组答辩(一次答辩)。 |
在正式答辩前1周公布答辩小组师生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并报教务办。 |
第13周 (2024.05.27-2024.05.29) |
二次答辩、查重 |
各专业设立一个答辩小组 |
第13周 (2024.05.30-2024.05.31) |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核定并上报系统; 2.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
1.2024年5月31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上报学校。 |
第14周~15周 (2024.06.03-2024.06.07) |
1.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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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 (2024.06.11-2024.06.14) |
1.资料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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