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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选聘、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8    点击:

根据《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理工数据〔2024〕5号)、《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数据〔2022〕16号)要求,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安排,现将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选聘、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1、根据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实行校企双导师制。鼓励指导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与企业导师合作,共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作为辅助导师录入系统。企业导师聘任按照《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如有新增企业导师,聘请企业导师需填写审批表、汇总表并签订聘用协议(详见附件一),于2024年12月1日前发给各研究所审批(往年已聘请的企业导师无需再次申请)。

2、研究所对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选题与开题工作

1、各研究所加强对毕业论文题目申报的审核,确保一人一题、导师指导学生数合理、和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比例50%以上。

2、各位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二),1个题目1份,以“指导教师姓名1-毕业设计题目-题目类型-申报审核表”格式命名后于2024年1122发给各研究所审核。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通过后,由指导教师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毕业设计栏目填写选题信息、指导学生在系统内完成选题并下达《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

4、原则上要求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3月7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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