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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2    点击: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宁波理工委〔2018〕6号),现对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校“推优”质量,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团籍注册在校且团龄在1年及以上的共青团员,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向下取整,例:3.5取3),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推优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被推荐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本学年未受任何团纪、校纪处分。

3、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各种理论学习活动,上一学年德育成绩班级中等以上(前50%)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上一学年专业成绩列本专业中等以上(前50%),上一学期末无挂科及旷课记录

5、寝室卫生均在8.0(包括8.0)分以上。

6、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及以上如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7、积极参加学院各种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志愿者服务时长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四、推优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在推荐对象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产生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获得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的批准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需有各班班导师或者党员联系人现场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各位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非实际到会团员的半数),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上交材料包括个人的工作学习小结(手写800字)、推荐表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本团支部留存一份备案,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各留存一份,即10月15日上交时推荐表上交两份)。上交时,每一位被推荐者的相关材料请用订书机按份订好,同班级团支部被推选人所有材料用夹子夹好。

2、推荐表上的文化程度写高中;团支部推荐理由由团支部书记填写,若团支书为被推荐对象则由其他团支委(即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填写。上级团组织意见,党支部意见的推荐意见由学院团委填写。

3、推优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已经成功推优的,仍保留资格,本次推优不用重新推选。

4.“青马工程”学员经过班级考察讨论后可单独上报,不占用班级名额。

六、时间安排:

1、10月12日 -- 10月15日:各团支部推优,并于10月15日(周二)晚18:00-18:20将纸质材料(推荐表及无记名确认表)交至SL601组织部工作人员处,填写时推荐表中样例红色字迹请删除。

2、10月16日 -- 10月18日:学院团委组织部检查推荐名单、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3、10月18日学院团委组织部上报推荐名单至学院团委。

4、10月19日 -- 10月23日:公示推优成功同学名单。

5、学院团委将推荐对象名单报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


数据学院团委

2019年10月12日